基本信息
性        别:
出生年份:
1990
从业机构:
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
证件号码:
14201202010227808
联系电话:
189****1144
电子邮箱:
shenzhilong@yingkelawyer.com
个人简介

沈志龙,主任律师、法院特邀调解员,中国共产党党员,硕士研究生学历,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。具有证券从业资格、基金从业资格、银行从业资格、保险从业资格、心理咨询师资格,曾任职于北京某TOP4央企证券公司及北京某TOP6证券公司。(沈志龙律师手机号19945001888,QQ号1872829702,VX:shenlvshi2020 )。 专注于重大、疑难、复杂的刑事辩护(无罪辩护、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、罪轻辩护)、合同纠纷、金融纠纷、公司法律顾问等专业领域。 执业理念:不作恶,专业、忠诚、勤勉、敬业、诚信、厚道、靠谱,以炉火纯青的法律技术服务于当事人,竭尽全力、千方百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 办案风格:用心服务、认真办案,一经接案,负责到底。不流于形式,不走过场,追求实质有效的诉讼目标。 沈志龙律师团队提供的律师法律服务范围为: 刑事辩护领域:无罪辩护、死刑复核(保命)、审判监督(翻案)、罪轻辩护 、被害人代理以及与犯罪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 ;非诉业务,提供法律咨询与犯罪预防培训,协助客户建立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。 民事诉讼领域:大额合同纠纷、金融纠纷(证券、信托、保险、期货交易、票据、信用证、独立保函等)、金融合同纠纷、银行不良批量诉讼、大额商业应收账款诉讼、高净值人群婚姻继承诉讼以及其他大标的额诉讼案件。 金融非诉领域:首次公开募股IPO、主板借壳上市、债券发行、新三板挂牌、资产证券化ABS、Pre-IPO融资、企业大额融资、非标准化金融产品设计、结构化私募基金产品设计、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实施、海外上市股权架构设计与实施、互联网金融、企业并购与重组、不良资产收购处置、银行信贷催收、商业保理、大额商账催收等金融法律事务,以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。 截止2026年5月31日,沈志龙律师的主要经典案例如下: 1、 梁某某涉嫌帮信罪案经法院开庭后检察院撤诉、做出《不起诉决定书》(鄂孝南检刑不诉[2025]302号); 2、曾某某涉嫌诈骗罪案在取保候审一年之后被公安撤销案件; 3、覃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案在取保候审一年之后被公安撤销案件; 4、胡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做出《不起诉决定书》(鄂黄冶检刑不诉[2026]208号); 5、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赵某某一审败诉,二审委托沈志龙律师代理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(2023)鄂01民终24558号判决书驳回一审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,彻底翻案。 6、杜某某保证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,二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(2025)鄂01民终10999号判决书改判翻案、杜某某获胜; 7、袁某某离婚纠纷案无家暴、吸毒、赌博等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,第一次起诉成功判决离婚,判决书号:(2021)鄂0821民初474号; 8、黄某某历经6年数次起诉离婚法院未果,沈志龙律师一次起诉获离婚判决;判决书号:(2024)晋0931民初852号; 9、何某某探望权纠纷案在法院判决后的执行阶段获法院裁定终结执行;文书号:(2025)鄂 0192 执 4269 号之一; 10、吴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支持了我方不按照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》划定责任、重新依据过错责任划分责任;判决书号:(2022)鄂0102民初7100号;

工作地点

主要工作区域:湖北-武汉-武昌

具体办公地点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66号阿里中心T2写字楼9楼